法律類申論題
100年
[律師第二試]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第 一 題
甲公司出售迷彩短袖 T 恤 10 萬件給乙公司,約定甲應先製作樣品送乙確認後方得生產,甲為產製該批 T 恤,立即向丙訂購所需之胚布一批,並依約將 T 恤的樣品寄送給乙請求確認,惟乙表示樣品不符約定,甲多次催告乙告知修改之方式,但遭乙拒絕,且對於甲之催告置之不理,致甲不能製作乙訂購之貨品。嗣乙表示解除該 T 恤買賣之訂單,甲不同意取消訂單,甲因乙拒絕履約,而受有所失利益及訂製胚布之損失,乃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隔日,丙將甲訂購之胚布交由丁貨運行運送至甲公司時,甲公司之負責人 A 表示,乙已經取消訂單,請丁送回該批胚布於丙。丁於回程途中,因抽象輕過失,汽車翻覆失火,該批胚布全毀。丙向甲公司請求賠償損失時,甲公司之負責人 A 抗辯丙應承擔丁發生車禍的過失,因而解除雙方關於胚布買賣之契約,甲公司不應負賠償責任。
丙與 A 因此發生激烈爭執而大打出手,丙以鐵棍毆擊 A 後,揚長而去。A 經他人送往醫院急救,並為頭部 X 光攝影,由急診處戊醫師看診,判斷 A 之病情並無大礙,囑其回家休息即可。然 A 於回家後,第二天即死亡。A 之家屬事後查知,A 之頭部 X 光攝影顯示,左部頭骨具有裂痕 5-7 公分,乃請求丙及戊連帶負賠償責任。丙抗辯,是 A先出手毆打丙,不應全部苛責於丙。戊醫師則抗辯,其僅為家醫科醫師,A 之 X 光攝影頭骨裂痕,必須神經外科醫師始得發現,其已盡注意義務而無過失,無須負責。
試問:甲就其損失,如何向乙主張權利?又丙就胚布之滅失,如何向甲主張權利?甲之抗辯是否有理由?再者,A之家屬請求損害賠償時,丙及戊之抗辯有無理由?(45 分)
隔日,丙將甲訂購之胚布交由丁貨運行運送至甲公司時,甲公司之負責人 A 表示,乙已經取消訂單,請丁送回該批胚布於丙。丁於回程途中,因抽象輕過失,汽車翻覆失火,該批胚布全毀。丙向甲公司請求賠償損失時,甲公司之負責人 A 抗辯丙應承擔丁發生車禍的過失,因而解除雙方關於胚布買賣之契約,甲公司不應負賠償責任。
丙與 A 因此發生激烈爭執而大打出手,丙以鐵棍毆擊 A 後,揚長而去。A 經他人送往醫院急救,並為頭部 X 光攝影,由急診處戊醫師看診,判斷 A 之病情並無大礙,囑其回家休息即可。然 A 於回家後,第二天即死亡。A 之家屬事後查知,A 之頭部 X 光攝影顯示,左部頭骨具有裂痕 5-7 公分,乃請求丙及戊連帶負賠償責任。丙抗辯,是 A先出手毆打丙,不應全部苛責於丙。戊醫師則抗辯,其僅為家醫科醫師,A 之 X 光攝影頭骨裂痕,必須神經外科醫師始得發現,其已盡注意義務而無過失,無須負責。
試問:甲就其損失,如何向乙主張權利?又丙就胚布之滅失,如何向甲主張權利?甲之抗辯是否有理由?再者,A之家屬請求損害賠償時,丙及戊之抗辯有無理由?(4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為標準的綜合型實例題,必須按題目最後的「試問」將回答拆分為三個層次:(1)甲對乙的權利;(2)丙對甲的權利及甲的抗辯;(3)A家屬對丙、戊的權利及丙戊的抗辯。 在(1)中,核心爭點在於乙未盡「確認樣品與告知修改」的協力義務,此為承攬定作人的協力義務或債權人受領遲延。要思考甲能否依民法第507條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