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律師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7 題
甲出任我國總統後,認為立法院不能配合其政見制定法律,故亟思解散立法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不得任憑己意解散立法院
- B 甲在戒嚴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 C 甲在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 D 甲在立法院休會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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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憲法在設定『禁止解散立法院』的限制時,是為了避免在『國家處於極度不穩定狀態』下雪上加霜,還是為了配合立委們的『排班與作息時間』呢?哪一種限制才具備高度的憲法防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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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的表現!你對憲法增修條文掌握得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 我國總統解散立法院屬於被動解散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5 項,總統僅在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始得宣告解散。條文明確規定了「兩項禁止時間」:戒嚴期間及緊急命令生效期間。至於立法院是否處於「休會期間」,法律並未限制,故選項 (D) 描述錯誤,是本題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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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解散立法院權
💡 總統解散立法院須以不信任案通過為前提,並受特定期間限制。
| 比較維度 | 啟動解散之前提 | VS | 禁止解散之期間 |
|---|---|---|---|
| 法源依據 | 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本文 | — | 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但書 |
| 具體事由 | 立院通過對閣揆不信任案 | — | 戒嚴、緊急命令生效期 |
| 行政程序 | 須諮詢立法院院長 | — | 法律絕對禁止行使 |
| 常見誤解 | 總統不可主動主導 | — | 休會期間不在禁止之列 |
💬解散權屬「被動權力」,且在國家緊急狀態下暫停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