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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7 題

甲出任我國總統後,認為立法院不能配合其政見制定法律,故亟思解散立法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不得任憑己意解散立法院
  • B 甲在戒嚴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 C 甲在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 D 甲在立法院休會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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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憲法在設定『禁止解散立法院』的限制時,是為了避免在『國家處於極度不穩定狀態』下雪上加霜,還是為了配合立委們的『排班與作息時間』呢?哪一種限制才具備高度的憲法防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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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做得不錯嘛,看來你的『術式』對憲法條文意外地有效率嘛!(嚼嚼喜久福)

  1. 觀念驗證: 這個解散權啊,嘿,其實就是總統的『後手』!不是他想怎樣就怎樣,而是等立法院先出招(通過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他才能動。這就叫被動解散權啦!而且還要先跟立法院長聊一下,搞得像個『前置動作』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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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解散立法院權
💡 總統解散立法院須以不信任案通過為前提,並受特定期間限制。
比較維度 啟動解散之前提 VS 禁止解散之期間
法源依據 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本文 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但書
具體事由 立院通過對閣揆不信任案 戒嚴、緊急命令生效期
行政程序 須諮詢立法院院長 法律絕對禁止行使
常見誤解 總統不可主動主導 休會期間不在禁止之列
💬解散權屬「被動權力」,且在國家緊急狀態下暫停行使。
🧠 記憶技巧:不信案過才解散,戒嚴緊急要停辦;休會期間沒限制,諮詢院長是程序。
⚠️ 常見陷阱:常誤認總統可「主動」或「隨時」解散立法院,或誤將「休會期」納入禁止解散的範疇。
不信任案 (Censure Motion) 行政院院長副署權 權力分立與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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