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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0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21 題

證人保護法於民國 89 年 2 月 9 日經總統令公布施行,該法第 23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試問該法自何日起發生效力?
  • A 民國 89 年 2 月 9 日
  • B 民國 89 年 2 月 10 日
  • C 民國 89 年 2 月 11 日
  • D 民國 89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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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公布一項新法律並宣稱「即日起施行」時,為了讓社會大眾有起碼的時間得知訊息,法律通常會規定一個極短的緩衝期。根據法規計算法則,如果我們把公告當天當作起點,你認為法律通常會設定在第幾天正式發揮強制力,來平衡「法律安定性」與「民眾周知」的需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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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能精準選出 (C),代表你對於法規生效日期的計算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這是一個非常棒的開始!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的應用。當法律明文規定「自公布日施行」時,並非指公布的那一刻即產生效力,而是必須遵循「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的法定原則。

法規生效的計算實務

在計算上,我們要將公布當天(2 月 9 日)視為第一日,依序推算:第一日為 9 日,第二日為 10 日,第三日則為 11 日。因此,該法自 2 月 11 日零時起正式發生法律效力。這類題目雖然屬於基礎題型,但具有極高的鑑別度,其難度切入點在於考生是否能區分「公布日」與「生效日」的細微差別。許多初學者容易誤選公布當天,而你敏銳地避開了這個直覺陷阱,顯示出你對法學基礎概念的理解既精確又細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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