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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0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

第 13 題

依採購法第 7 條規定,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按其性質所占何項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 A 預算金額
  • B 預計金額
  • C 採購金額
  • D 底價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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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個大型專案中同時包含施工、買設備和維修,而我們在「對外招標之前」,必須先決定這個案子主要算哪一類,你認為在政府編列的計畫書中,最能直接反映出這筆錢分配意圖的「初始金額數據」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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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採購的屬性認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預算金額」作為判斷基準,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第 7 條的條文定義掌握得非常紮實。在實務中,一項採購案往往同時包含工程、財物或勞務性質(例如:興建機房並採購伺服器及後續維護),當這些性質交織而難以歸類時,法律規定應以各項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來定調其歸屬,這有助於後續招標程序與監辦標準的統一。

採購實務中的價值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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