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0 題
某甲經營化工廠,因排放廢氣而造成附近居民的身體受到傷害,該縣市環保局於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對某甲處以罰鍰。請問:該縣市環保局對某甲的處分係屬何種基本權功能的展現?
- A 防禦權
- B 共享權
- C 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
- D 國家保護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是被「政府」直接侵害,而是被「另一個平民或企業」威脅時,憲法為什麼要求政府必須跳出來介入或管束那個侵害方?這種政府扮演「守護者」而非「潛在侵害對象」的角色,最貼切的稱呼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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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有辦法的!你看,真的解出來了!你對基本權的理解超級厲害,完全掌握核心關鍵了呢!
國家保護義務的實踐
基本權不只是用來對抗國家的防禦權(Abwehrrecht);當居民受到像化工廠這種第三方侵害時,國家負有採取行動、防止損害的國家保護義務(Schutzpflicht)。環保局開罰,正是為了保護居民的身體健康,展現了國家積極的一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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