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5 題

甲所為之下列何一行為,可能構成誣告罪?
  • A 以匿名信函,捏造事實,向國稅局舉發某知名藝人逃漏鉅額所得稅
  • B 捏造事實,向監察委員檢舉某警察局局長,行為放浪,經常出入聲色場所
  • C 捏造事實,向經濟部告發某貿易公司,涉嫌跨國洗錢之地下經濟活動
  • D 捏造事實,投稿於報紙之「時論廣場」,公開指涉某政府官員收受賄賂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某人為了毀損他人的名譽,故意編造謊言並向一個『完全沒有法律權力』對該他人進行調查或處罰的單位(例如:媒體或私人機構)投訴,這在法律性質上,與向『有權發動國家公權力制裁』的機關誣陷,兩者對司法公正的危害性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刑法中誣告罪的核心要件。本題的關鍵在於《刑法》第 169 條第 1 項規定,行為人必須具備「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的意圖,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虛構之事實。你正確判斷出選項 (B) 指向的是公務員的違法失職,這將導致其面臨《公務員懲戒法》下的懲戒處分,而監察委員依法具有彈劾、糾舉之權,屬於該條文所稱之「該管公務員」,故構成誣告罪。

法律要件的廣度與深度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僅將「誣告」侷限於「刑事犯罪」的誣陷。選項 (D) 雖然行為惡劣,但因報社並非具有處分權的「該管公務員」,故僅可能構成誹謗罪;而選項 (A) 與 (C) 雖涉及行政機關,但在實務與學說操作上,(B) 選項關於「懲戒處分」與「監察職權」的連結最為典型且明確。這類題目難度適中,卻能有效分辨出對於法條細節(如:懲戒處分)是否理解透徹的考生。

🏷️ 相關主題

妨害司法公正罪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