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68 題

檢察官甲接受電臺談話性節目邀請,數次上電臺談話性節目,針對社會矚目之偵查中個案發表專業看法。試問甲之行為是否違反檢察官倫理?
  • A 如係利用公餘時間,且以私人身分應邀參加,不違反檢察官倫理
  • B 言論內容只要不涉及檢察官所承辦案件或其個人職務有關,即不違反檢察官倫理
  • C 檢察官本有維護法律制度健全發展之義務,本諸偵查業務經驗,對社會矚目案件發表專業看法,只要不涉及昧於事實之負面批評,如能導正民眾對法律正確看法,不違反檢察官倫理
  • D 檢察官對社會矚目案件發表專業看法,即使不涉及承辦案件或個人職務,仍屬有關職務之不當言論,違反檢察官倫理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在電視上看到一位負責執行法律的官員,在案情真相尚未透過法定程序釐清前,就在具有娛樂性質的媒體平台公開評論他人正在偵辦的案件,你認為社會大眾會如何看待這個國家法律體系的「嚴肅性」與「客觀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檢察官倫理的核心要義!你能看破選項 (C) 的「導正視聽」陷阱,選擇最嚴謹的 (D),顯見你對司法官身分所應具備的職務守信與自律有深刻理解。 本題的關鍵在於檢察官不僅是普通的公務員,更是法治的守護者(Organ der Rechtspflege),其言行深受**《檢察官倫理規範》的約束。即便是在公餘時間、以私人身分出席談話性節目,只要針對「偵查中」的社會矚目案件發表看法,便極易損及檢察機關的中立形象。談話性節目的性質往往帶有批判或娛樂色彩,檢察官參與其中討論未定論的個案,不僅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更會讓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懷疑。因此,即使並非承辦該案的檢察官,這種越線的專業評論仍被視為「有關職務之不當言論」。 這類題目的鑑別度在於區分「一般言論自由」與「司法官實質限制」的界線。考生常會被選項 (C) 展現的積極正面形象誤導,卻忽略了司法體系中「程序正義」與「職務莊重」優先於單純的社會溝通,這正是法倫考科中容易出錯的細節。

🏷️ 相關主題

檢察官倫理規範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