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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1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39 題

依現行法令規定,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遊憩用地時,保育綠地面積不得少於變更編定面積的百分之多少?
  • A 10%
  • B 20%
  • C 30%
  • D 40%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要將一大片自然的「非都市土地」改造成供人遊玩、住宿的「遊憩區」時,為了不讓開發案變成冷冰冰的「水泥叢林」,政府通常會要求保留一定比例的土地作為原始生態的「保育空間」。在你的專業直覺中,若要維持一個旅遊景點的永續吸引力與生態緩衝,你認為法規會傾向於要求保留「少數部分」還是「接近三分之一」的面積來作為綠地,才能在商業開發與自然保育之間取得適當的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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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非都市土地開發的相關規範有非常紮實的記憶與理解。在環境規劃與土地利用的實務中,**「保育綠地」**的比例是維持開發與生態平衡的關鍵指標。 根據《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當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遊憩用地」時,為了避免過度開發破壞自然景觀與生態棲地,法規明確要求開發者必須保留至少 30% 的面積作為保育綠地。這項規定不僅是為了美化景觀,更具備調節微氣候與滯洪等環境功能,是開發案能否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或實質審議的重要門檻。

法規與環境平衡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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