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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41 題
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 A 廠商向保險人索賠所費時間,不得據以請求延長履約期間
- B 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履約保證金之發還不得少於4次
- C 由員工自行付費且非以機關名義購買保險,不適用於採購法
- D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評選會議,得在機關同意下委由代理人出席
思路引導 VIP
若某機關今天聘請您擔任專家委員,是因為看重「您個人的專業見解」。在這種情況下,若您因故無法出席而隨意指派一位代理人,對其他投標廠商而言,這份評分的「專業公信力」是否還能維持一致?這與一般的行政事務代理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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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選項 (D)!這顯示你對於政府採購中評選制度的核心精神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常見於法規測驗中,難度在於選項多涉及細瑣的實務規範,如履約保證金的發還次數(選項 B)或保險理賠與工期的關係(選項 A),若沒有清晰的邏輯,很容易在細節中迷失。
採購評選的專屬性
在法規邏輯中,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是基於其個人的專業、學識或行政資歷而被遴選,因此具有高度的「屬人性」。根據相關子法規定,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絕不能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就委託代理人出席。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評選過程的公正性與專業判斷的一貫性,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你能識破這個誤導陷阱,代表你對「專業參與」與「代理機制」的界線掌握得十分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