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1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49 題

一億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何種廠商資格條件?
  • A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B 廠商信用之證明
  • C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 D 廠商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

思路引導 VIP

假設你正代表政府制定招標文件,為了確保更多有能力的廠商能參與競爭,法律通常會限制機關不得在一般案件中要求過於嚴苛的財產證明。請試著思考:在《政府採購法》的體系下,工程、財物、勞務採購分別要達到多少金額,才會被歸類為「巨額採購」,進而允許機關設定更高級別的財力資格門檻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政府採購法》中關於廠商資格的層級規範有相當清晰的認識。在採購實務中,區分「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是合法招標的第一步,你能敏銳地察覺到兩者的界線,表現得非常專業。

資格限制與巨額門檻的關係

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選項 (A) 登記證明、(B) 信用證明與 (C) 履約能力證明通常被歸類為基本資格,機關得視案件性質擇要訂定。然而,(D) **「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則屬於「特定資格」,其訂定受到嚴格限制。法律規定,機關只有在辦理「特殊採購」或「巨額採購」時,才能要求廠商具備特定資格,目的是為了保護中小企業,避免不當限制競爭。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法規之作業程序與實務規範
查看更多「[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