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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6 題
下列公營企業機構之金融服務態樣,何者適用採購法?
- A 資金借貸
- B 財務調度之理財行為
- C 委託金融機構代收款並支付手續費
- D 買賣或發行債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家機關今天不是在「借錢」或「投資」,而是聘請外面的專業機構來幫忙處理雜亂的帳務流程,並且針對這項「處理動作」支付一筆服務工本費,這種「出錢買專業勞動」的本質,與平時我們購買清潔勞務、保全勞務有什麼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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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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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資金往來」與「勞務服務」。在《政府採購法》的架構下,並非所有涉及金錢的金融行為都屬於該法定義的採購範疇。選項 (A)、(B)、(D) 主要涉及資金的借貸、理財調度或債券發行,這些屬於金融資本市場的運作行為,依據工程會的相關函釋,通常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的程序。
勞務採購的認定關鍵
選項 (C) 的行為本質是公營事業將特定的行政作業(例如代收各項稅費、規費)外包給金融機構處理,並為此支付對價(手續費)。這項「支付費用以換取專業服務」的行為,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勞務之委任」,因此被認定為勞務採購,必須受《政府採購法》的規範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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