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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01年 [民間之公證人] 非訟事件法與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一、在非訟程序,聲請人與相對人就程序標的可否成立和解?(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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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非訟事件本質與法規體系的理解。解題時須區分「實體法上和解」與「程序上和解」,並緊扣非訟事件法第31條之準用範圍,說明非訟程序為何因「職權探知主義」及缺乏明文規定而無法成立程序上和解。若能延伸比較家事事件法的調解與合意裁定制度,可獲更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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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在一般非訟程序中,聲請人與相對人就程序標的「不可」成立具有終結程序且與確定裁判同一效力之「程序上和解」,但雙方仍可成立「實體法上(民法上)之和解」。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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