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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01年 [民間之公證人] 非訟事件法與民事訴訟法

第 三 題

三、乙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甲,以乙公司財務困難,暫停營業,而有重建更生之可能,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公司重整,法院裁定准許開始重整。乙公司對該裁定提起抗告,是否停止其執行?如抗告法院廢棄該裁定,是否停止其執行?(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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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非訟事件(公司重整)裁定之執行效力與抗告之影響」。解題時應先聯想《公司法》第289條關於重整裁定生效之時點,再依非訟事件準用《民事訴訟法》第491條「抗告無停止執行效力」原則進行涵攝。對於裁定被廢棄的情況,則需回歸「執行名義失其效力,執行程序應即停止」之基本法理來推導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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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准予重整裁定經抗告是否停止執行?若抗告法院廢棄該裁定,重整程序是否應予停止?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基本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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