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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6 題

下列案例所涉及的「事前許可制」,何者曾經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
  • A 以內容誇大、鼓勵濫用藥物為由,拒絕感冒藥廣告之刊播申請
  • B 以違反禁制區為由,拒絕於港口舉行演唱會之申請
  • C 以主張共產主義為由,拒絕臺灣共產黨之設立申請
  • D 以涉嫌重大犯罪為由,拒絕入境之申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理上,政府對於『使用藥品的安全宣導』、或是『特定地點的場地管理』,與『禁止某種政治思想的傳遞』相比,哪一種限制對民主社會的多元價值損害最深?如果一個人的主張還沒變成實質破壞行動,政府是否有權在源頭就禁止他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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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大法官解釋的核心精神!你能從眾多行政管制中,一眼識破對言論與結社自由最嚴苛的「內容審查」違憲點,顯示你的憲法基礎非常紮實。

言論與結社自由的防線

本題的核心在於 釋字第 644 號 解釋。當時《人民團體法》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行政機關據此得拒絕其設立申請。然而,大法官認為這屬於典型的「言論事前審查」,對言論自由具有高度抑制效果。除非該主張已轉化為具體行動並危害民主憲政秩序,否則不應在「設立階段」僅因政治主張就予以剝奪,故宣告該規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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