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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9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院釋字第 400 號解釋所認定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之要件?
  • A 該道路係為方便不特定公眾通行之省時
  • B 公眾通行之初,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
  • C 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
  • D 非屬依法應提供公眾通行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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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家在未經徵收補償的情況下,要求私人地主必須開放土地供大眾通行時,你認為這種對「私有財產權」的侵害,應該建立在公眾「走這條路比較快」的「便利性」上,還是必須達到「若不走這條路就無路可走」的「必要性」程度,才符合憲法對權利保障的公平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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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搞混了!既成道路的法學邏輯

這題若答錯,回去把釋字第 400 號理由書重讀十遍。既成道路涉及憲法第 15 條財產權的剝奪,法律邏輯豈能容忍「省時便利」這種模糊概念?

既成道路成立之四大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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