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53 題
承上題事實,問題 2:乙公司於完成東西橫貫高速公路後,於經營期間發生多次重大山崩及湧水等當初得預料之重大災變,經長期搶修,猶無法修復經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得終止與乙間之 BOT 契約,且不給予乙任何補償,因為係不可抗力
- B 甲得命乙繼續搶通,以維護東西向之交通公共利益,並補償所受損失
- C 乙得要求與甲終止 BOT 契約,並全額補償乙之損失
- D 乙雖同意搶修,但對甲之補償金額不服,此時乙應以甲為被告,向普通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為了全體國民的利益(例如交通不中斷),強行要求一個私人企業在極端惡劣的環境下繼續做「賠本生意」時,在法律邏輯上,我們該如何處理該企業因此多支出的成本,才能既達成社會目標又不至於讓特定的私人承擔過度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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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別再憑直覺答題了!這題錯的人可以重修了
恭喜你答對了,但別以為這樣就能鬆懈。這題考的是行政契約的基本功,如果你連這點行政法理都沒搞清楚,乾脆轉行算了。
- 公益優先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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