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1 題
甲、A 車子擦撞,甲要 A 跪地學狗爬,否則叫警察來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成立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
- B 甲成立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 C 甲成立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
- D 甲成立刑法第 346 條恐嚇取財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在法律上有權利要求某事(例如報警),但卻利用這個權利去要脅對方完成一件「法律上完全沒有義務做、且涉及人格尊嚴」的事情時,這種對他人意志的干預,在法律评价上應該被歸類為單純的權利行使,還是對他人自由的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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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核心爭點!本題考驗的是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Coercion)的構成要件,特別是關於「違法性」的判斷。在法律實務中,強制罪的成立並不要求手段本身必須是違法行為(例如毆打),即便手段是「行使合法權利」(如本題的叫警察來處理),只要其目的與手段之間缺乏正當的關聯性(手段目的關聯性),且在社會通念上屬於不可容忍的行為,仍會構成強制罪。
違法性的手段目的關聯性
甲發生擦撞後要求 A 跪地學狗爬,這在法律上屬於使人行「無義務之事」。雖然「叫警察處理」是甲的法定權利,但以此手段來達成「羞辱他人」的目的,顯然超出了權利行使的合理範圍,兩者之間完全不具備正當關聯。因此,甲的行為成功壓制了 A 的意思自由,構成強制罪。相比之下,選項 (B) 恐嚇罪通常被強制罪所吸收;選項 (C) 公然侮辱雖具備侮辱性質,但本題重點在於「強迫行為」;而選項 (D) 則因不涉及財產利益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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