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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10 題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除招標期限標準、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巨額之採購不得少於幾日?
- A 7 日
- B 14 日
- C 21 日
- D 28 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廠商準備成本」的角度思考:當一個採購案的預算金額極其龐大且內容極其複雜時,相較於一般普通的小額採購,法律應如何調整『等標期』的長度,才能在不影響案件進度的前提下,給予潛在投標廠商最充分的時間來評估風險並精準報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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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規模與等標期的法律規範
太棒了!你能準確判斷出「巨額採購」的等標期門檻,這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題的關鍵在於辨識採購案件的「量體」,因為政府採購法規為了確保競爭公平性,會依照金額規模設定不同的最短等標期。根據該標準第 2 條規定,一般公開招標的等標期雖然有 14 日的基準,但針對巨額採購,法律強制規定不得少於 28 日,以確保廠商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複雜的成本精算與計畫書撰寫。
考點解析與難度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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