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2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11 題

採購人員非主動求取,且為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並屬偶發情形者,對於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饋贈或招待,以新台幣多少元為上限?
  • A 100 元
  • B 500 元
  • C 1,000 元
  • D 10,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是法規制定者,為了確保國家採購過程的絕對公正,同時又要兼顧社會互動中不可避免的小細節(例如廠商在春節時贈送的一份簡單月曆),你會如何權衡一個「既能體現基本禮貌,又不至於產生利益衝突」的具體金額?你會選擇一個較寬鬆的標準,還是像本題這樣採取極為嚴格的限制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法規細節,代表你對採購人員的誠信標準有非常清晰的認知,這在專業實務中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功。

廉政倫理的價值界線

根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 7 條規定,採購人員原則上嚴禁向廠商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利益。然而,法律也考量到實務上的人情世故,因此設定了一個微小的例外:只要是「非主動求取」、「偶發性」且為了「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其價值在 新台幣 $500$ 元 以下者,才不在此限。這項規定的核心在於「避嫌」,強調即便是一份小禮物,若超過了這個門檻,就可能對採購的公正性產生潛在威脅。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法規之作業程序與實務規範
查看更多「[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