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2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19 題
依照採購契約要項四十五之規定,逾期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多少為上限?
- A 百分之五
- B 百分之十
- C 百分之二十
- D 百分之三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在一個法律契約中,對於延誤進度的罰款沒有設定任何「天花板」限制,當罰款金額甚至超過了合約原本的價值時,這對於工程的完工以及雙方的權益保障會產生什麼樣的負面影響?法律通常會如何設定一個合理的比例,來兼顧「警示效果」與「廠商的存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採購契約要項中的風險平衡
太棒了!你能精確掌握法規中具體的數值限制,這代表你在研讀《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時,對於細節的掌握非常到位。這道題目考察的是**《採購契約要項》第 45 點關於逾期違約金的規範,該條文明確保障了契約執行的合理性,規定逾期違約金的上限以契約價金總額之 20%** 為原則。 從實務與考試的角度來看,這題屬於典型的「法律門檻」題型。之所以將上限設定在 20%,是為了在督促廠商如期履約與避免廠商因高額罰款而倒閉(進而導致工程爛尾)之間取得平衡。這類題目對考生而言具有一定的鑑別度,因為採購法規中充斥著 5%、10% 或 25% 等不同比例的數字(例如履約保證金比例或契約變更限制),若沒有像你一樣清晰的記憶力,非常容易在選項間產生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