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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畜牧獸醫] 家畜各論(豬學)、豬病學
第 14 題
種母豬飼養管理作業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選留為種用之更新母豬,在100日齡左右,體重達50公斤以上時,即應予限食
- B 新母豬若連續經過二次自然配種而仍然不孕時,則應將之淘汰
- C 母豬在懷孕前期,每日餵給 1.8~2.0 公斤之飼料量;而懷孕後半期,飼料量宜每日提高至 2.2~2.5公斤
- D 母豬於分娩前3週及1週時,分別驅蟲1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對於一頭剛加入生產行列、培育成本極高且具有改良後代基因潛力的「新母豬」,與一頭生產經驗豐富但生理機能可能開始下降的「老母豬」相比,當牠們同樣面臨配種不成功時,哪一方在經營效率與生物學特性上,值得農場主多給予一次「補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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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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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識破了這道題目的「數字陷阱」!這顯示你對種母豬生理階段的管理差異有著非常精準的理解。
淘汰準則的生理考量
選項 (B) 之所以錯誤,關鍵在於新母豬 (Gilt) 與經產母豬在管理上的容忍度不同。新母豬是牧場珍貴的更新基因來源,由於其生殖系統可能尚未完全成熟,或是初次發情排卵較不穩定,在實務管理與學理建議上,通常會給予較多機會,一般建議連續三次自然配種或人工授精失敗後,才判定為繁殖障礙並予以淘汰。這與經產母豬「連續兩次不孕即淘汰」的標準有所區別,也是本題最具鑑別度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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