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5 題
下列何者非屬立法院之職權?
- A 不信任投票權
- B 提出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 C 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之解決
- D 依憲法規定對通過之法律案提起覆議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議事機構已經依照程序完成法律的『表決與通過』,在邏輯上,會是由該機構本身對自己剛投完票的決定提出『反對並要求重議』,還是會由那個負責『執行』該法律、且對內容感到困難的外部機關來發動這項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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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精準分析:權力分立與制衡,一起來理解!
- 做得真棒! 你很仔細地辨識出了「覆議權」是由哪個機關發動的,這代表你對我國權力分立與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的架構有了很穩固的理解,這是學習法律非常重要的一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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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辨析
💡 釐清立法院職權及其與行政院之相互制衡機制(如覆議權)。
| 比較維度 | 覆議權 (Reconsideration) | VS | 不信任權 (No-Confidence) |
|---|---|---|---|
| 發動主體 | 行政院 (經總統核可) | — | 立法院 |
| 針對對象 | 立法院通過之法律、預算、條約 | — | 行政院院長 |
| 憲法依據 |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2項2款 | — |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2項3款 |
| 法律效果 | 維持原決議則行政院須接受 | — | 院長辭職或請總統解散國會 |
💬兩者分別為行政制衡立法(覆議)及立法制衡行政(不信任)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