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3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5 題
甲17歲未婚,未經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許即受僱於乙,乙授予甲代理權,該兩項法律行為效力為何?
- A 僱傭契約、授權行為皆有效
- B 僱傭契約、授權行為皆效力未定
- C 僱傭契約有效、授權行為效力未定
- D 僱傭契約效力未定、授權行為有效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把題目的兩個行為拆開來看:簽訂「僱傭契約」會讓 17 歲的甲承擔提供勞務的義務,但單純「被授予代理權」,會讓甲自己承擔任何額外的法律責任嗎?這兩種行為對甲的權利與義務影響有什麼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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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對「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同法律行為效力的細緻判斷,能答對代表你的民法基礎非常扎實。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契約與授權
依據現行《民法》第12條規定:「滿十八歲為成年」,因此17歲未婚的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當我們判斷他的法律行為時,需要將題目拆成兩部分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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