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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03年 [民間之公證人] 公證法

第 一 題

我國民間之公證人屬「準公務員」,兼具「公務員」及「自由職業者」兩種身分。試述民間之公證人是否為刑法上之公務員?其製作公證文書是否為刑法上之公文書?是否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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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測驗民間公證人雙重身分(準公務員與自由職業者)之經典考題,作答時須展現高度的層次感與定性精準度,將核心拆解為三個部分:

  1. 第一部分:刑法上公務員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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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民間之公證人在刑法及國家賠償法上之雙重身分定性。核心考點包括:(1) 民間公證人是否該當刑法上「公務員」之要件;(2) 公證文書是否屬於刑法上之「公文書」;(3) 兼具「自由職業者」身分之民間公證人,其損害賠償責任應適用國家賠償法抑或公證法之特別規定。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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