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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03年 [民間之公證人] 非訟事件法與民事訴訟法

第 二 題

甲列乙為相對人,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拍賣 A 地,主張乙為擔保其於某日向甲借貸50 萬元之債務,將該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甲,惟被擔保債務已屆清償期,乙猶未償還,故請求准許拍賣之。如乙抗辯其未曾向甲借貸,該抵押權設定係屬偽造,法院應如何處理?(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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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版思路導航】 一、先定性:這是拍賣抵押物之非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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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版參考解答】 一、本件程序性質與法院審查範圍 (一)依民法第873條,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賣得價金受清償。另非訟事件法第72條就抵押權人等擔保物權人聲請拍賣擔保物事件定有管轄規定,故甲聲請准許拍賣A地,性質上為「拍賣抵押物之非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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