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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申論題 104年 憲法與行政法

第 一 題

📖 題組:
一、某一社會名人,對於核能發電政策持極端反對立場,曾公開宣示:「若政府持續擴大核能發電的計畫,將無限期以絕食抗議,政府若不表示將來放棄核能的使用,絕食抗議絕不停止。」鑑於國內經濟發展及發電的公益需求,政府一直未宣布將來有放棄使用核能發電的可能性。該社會名人遂依其公開宣布的內容,進行絕食。為表達對核能政策的抗議,該名人遂依法申請集會,並發表「絕食宣言」。此一事件引發媒體的持續關注,絕食活動進行至第五天,該名人出現虛脫的現象,眼見活動再持續下去,該名人可能會有生命危險。主管機關人員見此種情形,擬依行政執行法第 37 條有關「即時強制」的規定,以該名人有「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擬對之進行「強制灌食」,但該名人當時仍有意識,表示拒絕。請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以「絕食」作為「集會」的方式,是否屬於憲法所保障?是否構成「象徵性言論」?「象徵性言論」有何構成要件?在憲法上有何意義?(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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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面對這題憲法與行政法混合題組的第一題,首先要冷靜!這題是典型的『多問句』題型,題目短短幾行,卻包藏了四個具體的問號。閱卷老師在看這題時,就是在找你這四個問號的答案。 【爭點辨識與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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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為憲法學理與實例結合之基本權題型。依題目所問,可分為以下爭點:

  1. 附帶爭點: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之保障範圍,是否及於「絕食」此種抗議手段。

小題 (二)

主管機關若以該名人有自殺之虞,進行強制灌食,是否屬於「人身自由」之拘束而須依照憲法第 8 條所規定的法定程序進行?若以行政執行法第 37 條作為依據,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此種措施對於該名人何種基本權利會造成限制?其權利主張之憲法依據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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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我是閱卷委員。這道題目是經典的「基本權衝突與國家保護義務/家長思想」的考題。拿到這題(25分),你大約有25-30分鐘的作答時間。我們來拆解如何拿到高分:

  1. 辨識爭點與區分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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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國家基於「家長思想(Paternalism)」強制介入人民自我決定之違憲審查。各爭點層次如下:

  1. 附帶爭點:強制灌食是否構成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拘束及其法定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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