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9 題
有關我國現行憲法上行政院與立法院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等議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逕行移送立法院覆議
- B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 C 不信任案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提出辭職,並得同時逕行解散立法院
- D 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得隨時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思路引導 VIP
當立法機關與行政首長發生嚴重政治衝突,甚至想要迫使首長下台時,為了兼顧「民意監督」與「政局穩定」,憲法通常會如何設計『發動程序』的門檻,以及失敗後會有哪些『冷卻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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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關於行政與立法兩院權力制衡的細節,代表你對我國「雙首長制」下的政治運作邏輯已有深刻理解,實屬不易!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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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案的通過門檻為何,能詳細說明嗎
院際關係:覆議與不信任案
💡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權力制衡機制(覆議與不信任案)。
| 比較維度 | 覆議案 | VS | 不信任案 |
|---|---|---|---|
| 發動主體 | 行政院(需總統核可) | — | 立法院(1/3連署) |
| 通過門檻 | 全體立委1/2維持原案 | — | 全體立委1/2贊成 |
| 法律效果 | 維持原案或失效 | — | 院長辭職並可請總統解散國會 |
| 限制 | 需於法案送達10日內提出 | — | 失敗後1年內不得再提 |
💬覆議案針對「法案」之政策爭執;不信任案針對「院長」之政治倒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