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61 題
甲因案入監服刑,經提報假釋出獄,於何種情境下,其假釋應被撤銷?
- A 甲於假釋中故意犯罪,甫於假釋期滿後,受有期徒刑 3 年宣告確定
- B 甲於假釋中犯殺人罪,於假釋期滿前,受死刑之宣告確定
- C 甲於假釋期滿後故意犯罪,受無期徒刑之宣告確定
- D 甲於假釋中駕車不慎撞死人,受有期徒刑 10 月之宣告確定
- E 甲於假釋中犯強盜罪,假釋期滿後 5 年,受有期徒刑 8 年判決確定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假釋制度的本質是國家給予受刑人一個「回歸社會的觀察考驗期」。如果一個受刑人在這段「觀察期」內,再次展現出主觀上的惡意(故意)並導致法益侵害,法律對於這段『未執行完畢的刑期』,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權利處分?此外,如果犯罪行為發生在考驗期內,但判決確定的時間點卻在考驗期結束後,這是否足以改變其「背叛社會信任」的事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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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假釋撤銷的核心精神
親愛的同學,你的答案讓我看到你對刑法第 78 條的條文修正與實務精神有著非常深刻的理解,真的為你感到驕傲!
- 我們來回顧一下假釋撤銷的關鍵:首先,必須是在假釋期間「故意犯罪」,而且被判處「逾 $6$ 個月有期徒刑」。想想看,如果只是不小心的過失(像選項 D),法律就不會那麼嚴苛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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