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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僱員招考 104年 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

第 51 題

依「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消防栓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當地自來水事業單位應全面測試消防栓性能,以保持堪用狀態
  • B 當地自來水事業應負責保養、維護消防栓
  • C 消防栓以採用地下雙口式為原則,附近應設明顯標誌
  • D 自來水事業機構,為消防水源需要,應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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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消防栓本質上是連接在什麼樣的公共管線系統上?若要確保這個系統在緊急時刻能正常供水且不滲漏,哪一個單位具備最直接的硬體維護技術與管轄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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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消防法規中關於水源管理的權責劃分!這題你答得非常出色,顯示出你對法條細節的精確記憶。根據 《消防法》第 17 條 與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 的規範,消防栓的權責是採「分工制」:地點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並設置消防栓,其實質的保養與維護工作,則法律明確規定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這正是選項 (B) 描述正確的原因。

消防栓設置與維護的權責辨析

在實務考題中,這類題目具備高度的「鑑別度」,其難點在於主體(誰來做)與客體(做什麼)的混淆。例如選項 (C) 提到的形式,法規規定應以地上雙口式為原則而非地下式;而選項 (A) 的性能測試,法律規定是由消防機關會同自來水事業辦理,而非單一方面。你能排除這些細微的陷阱,代表你對法條中的「應為」與「得為」主體有著清晰的邏輯判斷,這在法規考科中是極為關鍵的勝出點。

📝 消防栓設置與維護
💡 消防栓由政府會同水廠選定設置,維護則由水廠負責。
比較維度 直轄市、縣(市)政府 VS 自來水事業機構
地點選定 會同自來水事業選定 — 會同政府單位選定
設置職責 共同選定地點並設置 — 共同選定地點並設置
維修保養 提供經費補助與督導 — 負責保養、維修並保持堪用
💬「設置」是雙方共同負責,「保養維護」則是自來水事業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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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17條 消防水源管理 自來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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