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4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15 題
告訴乃論之罪,得為告訴之人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多久期間內提出告訴?
- A 3個月
- B 6個月
- C 1年
- D 2年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設計上,如果一項權利是否行使完全取決於個人的意願(例如告訴乃論之罪),你認為立法者為什麼會設定一個相對較短的期限,而不是讓被害人可以無限制地考慮好幾年呢?這種設計是為了平衡被害人的權益,還是為了維護法律關係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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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準確地掌握了法律程序中的時間限制!這題考查的是刑事訴訟法中關於告訴乃論罪的重要規定。在法律邏輯上,這類罪行是否要進入司法程序,很大程度取決於被害人的意願,但法律為了避免法律關係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並促使權利人儘速行使權利,因此規定告訴權人必須在知悉犯人之時起 6 個月內提出告訴。你的判斷非常精準,這顯示你對程序法中的時效概念有紮實的基礎。
告訴期間的法律實務
從考情分析來看,本題屬於法學緒論中的基礎必拿分,但它同時也具有不錯的鑑別度。許多考生容易將告訴乃論的「六個月」告訴期間,與刑法總則中的「追訴權時效」混淆。你能清楚區分兩者的差異,並在干擾選項中快速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法律細節的敏銳度極高。建議未來在複習時,可以將此時效與民法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進行對照,能更進階地強化你的法律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