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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1 題
某公營事業辦理「租用廠外滅火訓練場地」之採購,惟其租期不確定,對於採購金額之計算,以幾年租金認定之?
- A 1年
- B 2年
- C 3年
- D 4年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採購法中,為了確保招標程序的公平與透明,機關必須先估算出一個「採購金額」來決定適用的招標程序。想像一下,如果某項租賃契約完全沒有標註終止日期,為了避免機關刻意將長期、大額的採購「化整為零」或因低估金額而規避嚴格的審核,你認為法規會傾向設定一個「較短的觀察期」,還是一個「相對穩定且足以涵蓋一般中長期需求」的固定年限作為計算基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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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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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太棒了!你能精確鎖定「4年」這個關鍵數字,代表你對於《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中關於採購金額估計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實務與考試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法規基礎。
採購金額的法定認定準則
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租賃採購金額的計算方式。根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第 4 款的明確規定,當機關辦理租賃採購且租期不確定時,為了讓招標機關有一個統一且具備代表性的基準來判斷該案的採購級距(例如是否達到公告金額或巨額採購標準),法規強制要求必須以 4 年的租金總額作為認定標準。這樣的設定是為了防止機關因低估採購規模,而無意或刻意避開應有的監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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