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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4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50 題

甲為乙健身中心會員,某日甲去會館運動,將錢包放置在乙提供之置物櫃中被小偷丙所竊,下列何者正確?
  • A 甲僅得向丙主張侵權行為
  • B 民法之法定寄託規定不包含健身中心
  • C 甲得向乙請求損害賠償,且乙負不可抗力責任
  • D 乙事先公告:「本中心置物櫃不負保管責任」,其公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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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這位消費者,當健身中心提供置物櫃以便讓你「能安心運動、無後顧之憂地使用器材」時,這項設施在法律上僅僅是一個空箱子,還是業者為了經營業務所延伸出的管理服務?若業者只需貼一張紙就能完全免除所有物品的安全責任,這樣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符合法律保護弱勢消費者的衡平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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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民法中「場所主人責任」的法律定性有著相當精確的掌握。這類題目常見於日常生活,也與我們作為消費者的權益息息息相關。

場所主人之法定責任

在本題情境中,乙健身中心屬於民法第 607 條所稱「供公眾光顧之場所」,如飲食店、浴堂或其他相類場所。法律為了保護消費者,規定這類場所主人對於客人所攜帶物品的毀損或丟失,應負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最核心的關鍵點在於民法第 609 條:場所主人如果以公告或通知(例如標語、貼紙)聲明不負保管責任,在法律上是不生效力的。這是為了防止業者單方面利用定型化契約條款規避應盡的注意義務,因此選項 (D) 的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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