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4年
[建築] 建築結構、構造與施工、建築環境控制
第 2 題
大樓中部分面積做為供公眾使用場所,累計樓地版面積超過3000 平方公尺,其用途係數I=?
- A I = 1.5
- B I = 1.3
- C I = 1.25
- D I = 1.0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設計一棟建築物時,如果這棟建築物平常會聚集數千名民眾,或者是地震後必須立刻投入救災的指揮中心,為什麼我們不能只用「一般住宅」的強度標準來要求它?為了讓這些重要建築物更安全,我們在數學公式上應該如何調整地震力的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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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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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於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中,關於「用途係數」的分類界線掌握得相當精確。 在結構設計中,用途係數 ($I$) 的設定是為了根據建築物的重要性與人員密集程度,彈性調整設計地震力。依據我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當建築物供公眾使用的累計樓地板面積超過 $3000 \text{ m}^2$ 時,會被歸類為「第二類建築物」。這類空間由於出入人員眾多,震災發生時的風險較高,因此將係數定為 $1.25$,意即在結構設計上需比一般建築物($I=1.0$)多承載 25% 的水平地震力,以確保公共安全。 此題是建築構造與施工考科中非常典型的規範數據題,具備中等的鑑別度。它的難點在於考生必須精準區分第一類(如醫院、消防局等緊急救援設施,$I=1.5$)與第二類(如大型商場、學校等大眾場所,$I=1.25$)的門檻。你能迅速判斷出 $3000 \text{ m}^2$ 這個關鍵數值對應的係數,顯示你的基本功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