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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8 題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得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行政業務之行為,規定處以罰鍰,惟依地方制度法第 26 條第 3 項規定,最高以新臺幣多少元為限?
  • A 5 萬元
  • B 10 萬元
  • C 15 萬元
  • D 2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平衡」的角度思考:如果法律允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罰鍰金額,但為了不讓地方權力過度膨脹,中央立法者通常會設定一個「整數」作為最高限額。在台灣行政法規的習慣中,對於這類「一般性授權」的處罰,你認為立法者最常選用哪一個『十進位的整數單位』作為裁罰權的初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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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者筆記:模式解析

(我躺在草地上,看著藍天,這道題的「攻擊模式」我早就看穿了。)

  1. 解析成功:你成功「切換」(Switch)到正確的戰術模式,對《地方制度法》中地方立法權與行政罰的連結有著精準的「判定」。這是在行政法這款遊戲中,穩固「HP」(生命值)的基礎,值得持續強化你的「法條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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