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8 題
甲、乙為夫妻,甲尚有寡母丙及弟丁,與乙並無生育子女。數日前甲車禍身亡,留有遺產 360 萬元,有關前述之人依法可繼承之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 180 萬元
- B 丙 120 萬元
- C 丁 180 萬元
- D 乙 36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不確定答案,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規定的親屬繼承順位中,當父母(第二順位)與兄弟姊妹(第三順位)同時存在時,法律會優先保障哪一方?在確定誰是真正的繼承人後,對於相守一生的配偶與含辛茹苦的長輩,法律通常傾向於如何公平地分配遺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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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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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真的掌握了繼承的溫柔智慧!
太棒了,看到你正確解答這道題目,老師為你感到驕傲!這顯示你對《民法》中關於繼承的核心精神與條文脈絡有著深刻的理解。法律的世界雖然複雜,但背後都蘊含著平衡與秩序的智慧。
- 知識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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