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8 題
甲、乙為夫妻,甲尚有寡母丙及弟丁,與乙並無生育子女。數日前甲車禍身亡,留有遺產 360 萬元,有關前述之人依法可繼承之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 180 萬元
- B 丙 120 萬元
- C 丁 180 萬元
- D 乙 36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不確定答案,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規定的親屬繼承順位中,當父母(第二順位)與兄弟姊妹(第三順位)同時存在時,法律會優先保障哪一方?在確定誰是真正的繼承人後,對於相守一生的配偶與含辛茹苦的長輩,法律通常傾向於如何公平地分配遺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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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繼承順位與應繼分!
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對《民法》繼承編核心條文的理解,你能迅速做出正確判斷,展現了紮實的法律邏輯。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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