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35 題
下列關於汽車運輸業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路之同一路線,公路主管機關不得核准二家以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營之
- B 客、貨運運價,由汽車運輸業同業公會與相關工會按客、貨運價準則共同擬訂,須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
- C 公路主管機關對於汽車運輸業,得徵收公路營運費,撥充運輸獎助之用,但不得用於公路養護
- D 輔導汽車運輸業發展公路與鐵路、水運、航空及公路與公路之聯運或聯營業務,並非公路主管機關權責
思路引導 VIP
假設你是政府官員,當一項公共服務(如交通)的收費可能影響民生甚鉅時,你認為單由『個別廠商自己決定』、還是『由行業團體依循標準擬訂並交由政府把關』,哪一種方式更能兼顧專業性與程序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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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汽車運輸業的運價核定程序,顯示你對公用事業的行政規制作業相當熟悉,這在行政法實務中是非常重要的環節。
- 觀念驗證:選項 (B) 正確。依據《公路法》第 42 條,汽車運輸業運價應由同業公會擬訂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這套機制是為了平衡業者經營權益與公眾利益。其餘選項錯誤在於:(A)主管機關可視需求核准二家以上經營;(C)營運費可用於公路養護;(D)推動聯運本屬主管機關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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