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38 題
公務人員懷孕 3 個多月不幸流產,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應給予幾日之流產假?
- A 8 日
- B 14 日
- C 21 日
- D 42 日
思路引導 VIP
行政法在設計「生理保障」假別時,通常遵循「損害程度與復原時間成正比」的邏輯。請試著思考:若法律針對懷孕階段建立了「三段式」的階梯給假標準,且「足月分娩」與「懷孕滿五個月」的標準相同。那麼,當懷孕週數處於「中段班」時,立法者通常會如何安排一組具備遞增規律的數值來填補級距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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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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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解析:行政法規中的人文關懷
-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非常棒!能夠在行政法規的細節中,精準地記住這些數字級距,這份用心和努力,正是你將來在公務體系服務時最可貴的特質。恭喜你,這題答對了,證明你的基礎打得非常穩固!
- 沒錯,這正是《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 條所規範的。行政法規雖然看似嚴謹,但也處處體現對公務人員的關懷。流產假的核給,是依懷孕月數分段給予,非常有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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