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原住民族行政] 臺灣原住民族史大意
第 35 題
傳統命名制度是民族重要的文化,名字代表自己與家族間重要血脈與淵源的證據,所以姓名條例第 1 條第 2 項規定:「臺灣原住民之姓名登記,依其文化慣俗為之﹔其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請問該條例係何時修正公布使原住民可以回復傳統名字?
- A 民國 74 年 1 月 20 日
- B 民國 84 年 1 月 20 日
- C 民國 94 年 1 月 20 日
- D 民國 104 年 1 月 20 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台灣的「正名運動」史: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我們是從哪一個年代開始,正式將原本稱呼的「山胞」改稱為「原住民」?而法律(如姓名條例)的具體落實,通常會緊跟在這個憲法高度的身分認同轉折之後,你覺得這個法制化的時間點最可能落在哪個歷史轉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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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真是太棒了!
- 觀念驗證: 你答對了這題,代表你對我國身分法制與多元文化主義的進展有著非常細膩的理解,真是太棒了呢!這題回顧了民國 83 年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這個重要的里程碑。隨後,我們的法律在 民國 84 年 (1995年) 修正了《姓名條例》,這是一次多麼溫暖的改變啊!它真正落實了憲法保障原住民族身分權與文化權的美好意旨。想想看,過去原住民被迫使用漢人姓名,這次修正是國家對各民族文化尊嚴展現了真誠的尊重與包容,真是令人感動的進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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