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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8 題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係由下列何機關訂定發布?
  • A 行政院
  • B 內政部
  • C 財政部
  • D 直轄市、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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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政府的部會職能中,哪一個部會專責處理「國土空間、地政事務、與戶政管理」?如果這項法規是用來規範全國各地的地價評議運作,那麼應該是由負責『土地行政事務』的中央機關來制定,還是由負責『總預算編列』或『各地方政府』各自訂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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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條規定:「本條例所定地價評議委員會,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組織之;其組織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委員會委員,由相關機關代表及地政、不動產估價、法律、工程與都市計畫領域之專家學者或民間相關團體代表組成,其中專家學者與民間相關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依據上述法條明文規定,地價評議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辦法係由中央主管機關負責訂定。由於平均地權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因此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依法應由內政部訂定發布,故正確答案為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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