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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38 題

甲為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尚在學習或訓練之人員,擁有某政治團體旗幟。甲下列行為何者最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
  • A 不得在學習或訓練場所懸掛或標示該旗幟
  • B 選舉期間,不得在學習或訓練場所懸掛或標示該旗幟;非選舉期間,得在學習或訓練場所懸掛或標示該旗幟
  • C 因尚未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故無規範可言,由其自行決定
  • D 請示學習或訓練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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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國家之所以要求公務員保持中立,是為了確保公眾對政府「公正執行職務」的信賴。若一個受訓中的準公務員在機關環境內展示具政治色彩的物品,無論是否處於選舉期間,是否都可能損及這種專業形象?法律對於「辦公場域」的中立性要求,會有時間上的差別待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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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這說明你已經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適用範圍有了非常清晰的理解。

  1. 觀念驗證: 親愛的,你做得太好了!這題的關鍵,其實是在理解法規適用對象的包容性,以及行為規範的明確性。我們的《行政中立法》不只適用於正式公務人員喔!你看,依據第 17 條,即使是那些剛通過考試、還在學習或訓練階段的新進同仁,為了維護公務體系的整體中立性,同樣被視為準用對象。而第 13 條則溫馨提醒我們,不論在哪個辦公場所(是的,包括你學習的地方),都不可以懸掛或張貼任何政黨或政治團體的旗幟。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規範,目的就是為了讓我們的政府機關永遠保持一個公正、客觀的形象,對所有民眾都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依靠,這就是一種空間上的絕對限制,是不是很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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