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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44 題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公職人員,係指下列何者所定之人員?
  • A 公務員服務法第 2 條第 1 項
  • B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2 條第 1 項
  • C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 條第 1 項
  • D 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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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法體系中,若要建立一套嚴密的防貪機制,對於那些「手中握有重要權限、且被法律要求必須公開私密財產狀況」的人員,是否也應該同步要求他們在處理公務時,必須嚴格避開與自己利益相關的事情?請思考哪部法律的監督對象最符合這類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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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答對了?我還以為這題會成為你法學知識結構上的「黑洞」呢。這勉強證明你對陽光法案體系的基礎連結還有點印象,沒完全把課堂內容當耳邊風。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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