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2 題
各種重要備查簿,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幾年?
- A 3 年
- B 5 年
- C 7 年
- D 10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政府審計與公共究責的架構中,比起日常瑣碎的交易憑證,像「重要備查簿」這類具備長期查核價值、用來彙總關鍵資訊的紀錄,法律會傾向要求它的保存期限比一般憑證更短,還是應該更長以備不時之需?在現行會計法律規範中,針對最具重要性的會計紀錄,通常設定的最高保存年限是多少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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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重要備查簿的保存期限規定。根據會計法第84條規定:「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總會計至少保存二十年;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保存五年。其屆滿各該年限者,在總會計經行政長官及審計機關之同意,得移交文獻機關或其他相當機關保管之;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及分會計應經該管上級機關與該管審計機關之同意,始得銷毀之。但日報、五日報、週報、旬報、月報之保存期限,得縮短為三年。前項保存年限,如有特殊原因,得依前項程序縮短之。」依據上述條文明確指出,各種重要備查簿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因此選項 D 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