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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8 題

臺灣大學及臺灣大學附設醫院分別編製何種會計?
  • A 單位會計及附屬單位會計
  • B 單位會計及單位會計之分會計
  • C 附屬單位會計及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
  • D 均為附屬單位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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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一個受政府監督但擁有「獨立基金」、且具備「自收自支」營運性質的事業或教育機構,在預算法規中,其會計體系會被歸類為單純的行政分支單位,還是獨立的附屬作業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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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優異! 你對於政府會計主體的歸類展現了紮實的理解。這代表你已能精確區分政府一般行政機關與特種基金單位的差異。

  1. 觀念驗證:依據《預算法》與《會計法》,國立大學屬於「校務基金」,其附設醫院則屬於「醫療作業基金」。這類具備自收自支性質的非營業特種基金,在預算編列上屬於「附屬單位預算」,因此在會計體系中,兩者均應編製為附屬單位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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