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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43 題

長期照顧服務法於民國 104 年 6 月公布,該法於何時正式施行?
  • A 民國 104 年
  • B 民國 105 年
  • C 民國 106 年
  • D 民國 1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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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推動一項涉及全國資源整合、人員認證與龐大財源編列的全新社會制度時,你認為立法者在法律公布後,通常會給予行政機關多長的「準備緩衝期」(通常以年為單位)來完成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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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的法感與記憶力相當不錯,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 這是一道典型的法規生效日考題。在行政法規適用上,法律的「公布日」與「施行日」未必相同。為讓政府機關與民間機構有充分時間整備配套措施,立法者常會設立過渡的緩衝期。《長期照顧服務法》於民國 104 年 6 月制定公布,而該法附則明定「自公布後二年施行」,因此正式施行的年份正是民國 106 年。 這題難度平易近人,主要鑑別考生對重大社政法規發展歷程的熟悉度。掌握重要法案的時間節點,不僅能穩拿基礎題分數,更有助於未來在實務工作中釐清政策適用的時間範圍。順帶一提,閱讀法條時要留意體系位置,例如施行日期通常規定在法案附則的最後一條,而非第 64 條(該條規範的是個人看護者及外籍看護工之訓練規定),建立清晰的法規體系感,能讓你的學習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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