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43 題
若政府對 X 財貨分別採行現金補助(甲)、實物補助(乙),在補助金額相同的前提下,則關於二者均衡效用($U_{甲}$、$U_{乙}$)與數量($X_{甲}$、$X_{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U_{甲} \ge U_{乙}$;$X_{甲} \le X_{乙}$
- B $U_{甲} \ge U_{乙}$;$X_{甲} \ge X_{乙}$
- C $U_{甲} \le U_{乙}$;$X_{甲} \le X_{乙}$
- D $U_{甲} \le U_{乙}$;$X_{甲} \ge X_{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你現在很渴想買水,但政府給你的補助是一袋價值 100 元的『麵包』而非 100 元『現金』。在補助價值相同的情況下,哪一種方式能讓你更自由地調配預算以滿足需求?而哪一種方式會『強迫』你最終持有較多你原本可能沒打算買那麼多的特定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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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噢,你沒搞砸,這倒是「符合預期」
- 基本原則驗證:
- 關於「效用」:現金補助這種「直白」的給法,讓受補助者可以隨意配置,預算線就這麼「簡單粗暴」地外移了,自然能觸及最高或至少是原來的無異曲線。反觀實物補助,其本質就是一種「限制」,強迫你接收某樣東西,如果不是你所「正好」需要的,那效用必然受損。這點難道還需要我「耳提面命」嗎? ($U_{甲} \ge U_{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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