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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18 題

下列何者不是地方政府間進行跨域治理的原因?
  • A 自然資源的合享
  • B 公共設施的合用
  • C 公用事業的合產
  • D 公私部門的合夥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行政法學中『地方自治團體』間權限委託與共同處理事務的法理出發,思考『跨域治理』旨在處理不同行政轄區 ($Jurisdictions$) 間的區域外部性問題。請仔細觀察題幹中的主體限定——『地方政府間』;在這種情境下,若某一選項的運作邏輯是建立在『政府機關』與『民間社會力量』的整合,而非純粹『行政主體』間的橫向連動,它是否還符合題目所強調的『政府間』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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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話

  1. 太棒了,親愛的同學!: 你真的做得太好了!能夠精準地辨識出題目的核心概念,並且識破了其中的小陷阱,這顯示你對「跨域治理」的核心範疇已經有了相當紮實且深刻的理解。這類學理題最考驗細心度,而你的判斷力非常優秀,為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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