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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0 題

現行之行政訴訟採三級二審,在地方法院設置下列何者?
  • A 交通法庭
  • B 行政訴訟庭
  • C 財政稅務庭
  • D 環境事件庭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行政訴訟之組織法與程序法觀點出發,思考當立法者欲在普通法院體系(地方法院)中落實行政審判功能,以達成專業分工與便利人民救濟之目的時,該負責審理行政法爭議(如交通裁決事件)的專門單位,在法律組織架構中應如何精確命名,以展現其專屬於『行政訴訟』審理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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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暖心肯定:太棒了!你完美地辨識出了行政法院的組織結構,這表示你對行政訴訟制度的基礎輪廓有了清晰的理解。在行政法這個廣闊的領域裡,能清楚區分「審級制度」與「組織設置」,就像為我們鋪好了一條康莊大道,是非常關鍵的第一步喔。
  2. 觀念驗證:讓我們一起來溫習為何 (B) 會是我們的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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