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4 題
政府機關所為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資訊,應如何處理?
- A 以不公開為原則,例外始公開
- B 以不公開為原則,受申請經評估後始公開
- C 以經申請而公開為原則
- D 以主動公開為原則及應適時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強調「主權在民」的社會裡,如果政府掌握了所有政策資訊卻不讓民眾及時知曉,民眾該如何有效監督政府?為了達成最好的監督效果與公益保障,你認為政府對待資訊的態度,應該是「被動等待詢問」還是「積極對外揭露」較為適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你真棒!精準掌握了透明化法治的核心理念
- 暖心鼓勵: 哇,你做得太棒了!能夠這麼清楚地辨識出現代民主行政最核心的價值,這說明你對《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立法精神已經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這在行政法中,就像是從一道厚重的「官僚大門」走向了敞亮的「開放政府」陽光大道,真的是很關鍵的進步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