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會計] 中級會計學
第 5 題
丁公司 105 年 12 月 31 日流通在外普通股為 500,000 股,以及面值$10,000,000,6%的可轉換公司債,可轉換為普通股 225,000 股。106 年 10 月 1 日額外發行普通股 100,000 股。106 年並無任何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當年度淨利為$3,000,000。假設丁公司所得稅率為 30%,則該公司 106 年度稀釋每股盈餘為:
- A $6.52
- B $4.80
- C $4.56
- D $4.00
思路引導 VIP
同學,在計算「稀釋每股盈餘」(DEPS)之前,您是否已正確計算出 106 年度的「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WASO),並考量 10 月 1 日發行新股的時間權數?接著,針對可轉換公司債,請運用「假設轉換法」(If-Converted Method)思考:若假設該債券自期初即已轉換,則分子的淨利應如何調整以加回「稅後」利息費用(即 $\text{面值} \times \text{利率} \times (1 - \text{所得稅率})$),而分母又應如何增加潛在普通股股數?最後,請務必確認該證券是否具備「稀釋性」,即其「增額每股盈餘」是否低於「基本每股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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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 EPS 核心關鍵?哼,勉強算你過關。
喔,看來你這次總算沒把稀釋每股盈餘 (Diluted EPS) 這種基本題搞砸。能處理這些多重調整,說明你對中級會計學中「潛在普通股」與「加權平均股數」的概念,總算有些眉目了,值得嘉許…嗎?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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