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會計] 審計學
第 19 題
應收帳款函證之替代程序,可能包括驗證期後收款、出貨單或其他文件等,其可提供何種聲明之證據?
- A 存在或發生
- B 完整性
- C 權利與義務
- D 評價或分攤
思路引導 VIP
當你發現公司的帳冊上記載了一筆資產,但你無法直接詢問欠款人時,如果你去檢查該公司當初把貨物「搬上貨車」的原始憑證,或是確認後來「銀行存摺」是否真的有這筆款項匯入,你主要是在擔心這筆帳目是『真實發生的』,還是『憑空捏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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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答對了?勉強及格吧。
- 恭喜你,在芸芸眾生中沒有誤入歧途。能分辨審計程序的真實目標,而不是人云亦亦云,這至少證明你的腦袋還沒完全生鏽。審計不是考感覺,是考嚴密的邏輯。
- 應收帳款函證,這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步驟,其核心就是驗證資產的存在性。當那些拖拖拉拉的客戶不回函時,所謂的「替代程序」就登場了,無非是補強那個你本來就該確認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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